鲜柑桔收购运输流通标准
(经济作物-瓜果、蔬菜种植与产品)
GB/T 12947—91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甜橙类、宽皮柑桔类收购和销售的等级规格、质量指标、检验方法、包装标志及贮存与运输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甜橙类、宽皮柑桔类的收购和批发销售。
2 引用标准
GB 2762 食品中汞允许量标准
GB 2763 粮食、蔬菜等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标准
GB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6543 瓦楞纸箱
GB 8855 新鲜水果和蔬菜的取样方法
GB 8210 出口柑桔鲜果检验方法
GB 5009.17 食品中总汞的测定方法
GB 5009.19 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 10547 柑桔储藏
3 术语
3.1 基本要求:指各级果实均须达到的基础质量。
3.1.1 成熟度:本标准规定的成熟度,系指果实发育到可供食用的适当成熟度。
3.1.2 合理采摘:指采摘技术与注意事项。如轻采轻放,不允许攀枝拉果;果梗齐果肩处剪平;雨天、刮风天和叶面水未干时不采摘。
3.1.3 脱绿处理:指着色度低的果实,经自控温湿度的专门装置与专用催熟气体加以催熟着色,提高果实内质与外观质量的处理。
3.1.4 果实完整新鲜:指果实无裂口、无重伤、无畸形,油胞饱满,有光泽,果蒂、萼片青绿色,完好。
3.1.5 果面洁净:指无药迹、泥砂、灰尘等污物。
3.1.6 风味正常:指具有果实成熟后固有的滋味与气味。
3.2 外观质量:指果实新鲜的美观程度。
3.2.1 果形:指果实的形状。
3.2.1.1 品种典型特征:指果实有品种固有的形状和色泽。
3.2.1.2 品种类似特征:指果实有类似品种的形状、色泽。
3.2.2 果面光洁:指果实表皮薄,具有品种特征的表皮光滑度。
3.2.3 果皮尚光滑:指表皮尚薄,果实没有变粗劣。
3.2.4 果皮轻度粗糙:指表皮不光滑,但无非正常的脊,沟或皱褶。
3.2.5 色泽:指果实运到目的地,具有柑桔果实成熟后固有的色泽。采摘初期允许有绿色,但其绿色面积必须符合4.1之规定。
3.2.6 缺陷:指果实在生长发育和采摘过程中受物理机械作用和化学作用使果实造成影响美观甚至致使果实腐烂的伤害。
3.2.6.1 损伤:意指机械作用对果实造成的创伤,分重伤、轻伤、愈合伤三种。
a. 重伤:凡伤及果实白皮层者均属之。
b. 轻伤:指仅伤及果实表皮的损伤。
c. 愈合伤:指果实的损伤已愈合完好的现象。如网纹、疤斑等。
3.2.7 病虫:指一般病虫,如锈螨。蚧类、疮痂病、油斑病、蒂腐病、褐斑病以及枯水、水肿等。不含植物检疫对象。
3.2.7.1 腐果:指已经腐烂和有腐烂象征的果实。
3.2.7.2 油斑:指果面油胞病变。有绿色、黄色、褐色、油斑等;其中,褐色、下陷、发软的油斑是腐烂的先兆。
3.2.7.3 褐斑:果实表皮层呈褐色凹陷干缩斑痕,又称干疤。
3.2.7.4 枯水:果实汁囊失水木栓化,轻者风味降低,重者失去食用价值。
3.2.7.5 水肿:果实果面色淡饱胀,汁囊产生异味,失去食用价值。
3.3 内在品质:指果实经理化分析和感官品尝的综合结果。
3.3.1 可溶性固形物:指果汁中能溶于水的糖、酸、维生素、矿物质等,以百分率表示。
3.3.2 固酸比:指果汁固形物与果汁总酸量之比。
3.3.3 可食率:指可供食用的部分与整果重之比,以百分率表示。
3.4 果实大小:以果实横径为依据。
3.4.1 果实横径:指果实赤道线横切面的直径,以毫米计。
3.5 容许度:指在等级规定的范围内,允许出现的偏差。
3.5.1 串级果:指邻级果相互混杂,不含隔级果。
4 等级规定
4.1 基本要求:
果实达到适当成熟度采摘,成熟状况应与市场要求相一致(采摘初期允许有绿色面积:甜橙类≤1/3、宽皮柑桔类≤1/2早熟品种≤7/10),允许脱绿处理;合理采摘,果实完整新鲜;果面洁净;风味正常。
4.2 外观质量见表1。
表 1 外观质量
级别→ 项目 ↓
|
优 等 品 |
一 等 品 |
二 等 品 |
果 形 |
有该品种典型特征,形状一致
|
有该品种类似特征形状较一致 |
有该品种类似特征,无明显畸形 |
表皮光滑度
|
果面洁净,果皮光滑 |
果面洁净,果皮尚光滑 |
果面洁净,果皮轻度粗糙 |
色泽 |
红皮品种
|
橙红色或朱红色 |
浅橙红或红色 |
淡橙黄色 |
黄皮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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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黄色或橙黄色 |
黄色或淡黄色 |
淡黄色或黄绿色 |
缺 陷 |
痕斑、网纹、锈螨蚧类、药迹和附着物,其分布面积合并计算不超过果皮总面积1/5,不允许有未愈合的损伤,褐色油斑,褐斑、枯水、水肿、冻伤,等一切变质和有腐烂象征的果
|
痕斑、网纹、蚧类锈螨、药迹和附着物,其分布面积合并计算,不超过果皮总面积的1/4,不允许有重伤、褐斑、枯水、水肿等一切变质和有腐烂象征的果
|
痕斑、网纹、锈螨蚧类、烟煤菌迹、药迹等附着物,其分布面积合并计算,不超过果皮总面积的1/3,不允许有严重的枯、水肿变质果和腐果
|
4.3 内在品质见表2。
表 2 内在品质
级别→ 项目 ↓
|
优 等 品 |
一 等 品 |
二 等 品 |
可溶性固形物(平均%)
|
≥10 |
≥9.5 |
≥9 |
总酸量(平均%)
|
≤0.9 |
≤1 |
≤1.2 |
固酸比
|
10∶1 |
9.5∶1 |
8∶1 |
可食率(平均%)
|
≥70 |
≥65 |
≥65 |
4.4 果实大小,见表3。
级别→ 种类 ↓
|
优 等 品 |
一 等 品 |
二 等 品 |
甜橙类 |
大果型
|
|
≥60 |
≥60 |
中果型
|
≥60 |
≥55 |
≥55 |
小果型
|
≥55 |
≥50 |
≥50 |
宽皮桔类 |
大果型
|
≥65 |
≥55 |
≥55 |
中果型
|
≥55
|
≥50
|
≥50
|
小果型
|
≥50 |
≥45 |
≥45 |
微果型
|
≥35 |
≥30 |
≥30 |
4.5 卫生指标:按照GB 2762、GB 2763有关规定执行。
4.6 保鲜处理:需经长途调运、储藏之果实,要通过保鲜药物处理,处理药剂与方法,参照GB 10547规定。果实打蜡须在药剂处理之后进行。采后即销或用于加工之果,可不行保鲜处理。
4.7 容许度:考虑等级质量之间可能出现的差异性,其允许差异限制在下述范围之内。
4.7.1 重量差异:产地站台交接,每件净重不低于标示重量的1%。运到目的地,由于途中自然失重,每件净重不得低于标示重量的5%。
4.7.2 大小差异:串级果以个计算不超过10%。
4.7.3 腐烂果:腐果起运点不允许有,到达目的地不超过3%,重伤不超过1%。
4.7.4 果面缺陷:病虫、伤痕、伤迹等附着物果实,按重量一级不超过本标准规定的1%,二、三级不超过3%。
5 检验
5.1 取样方法:按照GB 8855的有关规定执行。
5.2 检验项目:检验项目包括质量、重量、数量、规格、卫生。
5.3 检验方法:质量、重量、数量、规格的检验方法,参照GB 8210执行。卫生检验方法参照 GB 5009.17、GB 5009.19执行。
5.4 检验期限:货到产地站台24h以内检验。货到目的地48h以内检验。
6 包装与标志
6.1 包装容器有瓦楞纸箱、竹(藤)篓,所有容器必须坚固洁净、内壁平滑。
6.1.1 瓦楞纸箱按GB 6543规定执行。
6.1.2 竹(藤)篓包装内壁必须平滑,单篓负重200公斤,24h内不变形,每件容量净重25公斤。
6.2 内包装可用聚乙烯薄膜单果袋或包裹纸。
6.3 衬垫物:竹(藤)篓内壁必须衬垫洁净厚纸。
6.4 装箱(篓)按品种、等级,分大、小组装成件。
6.5 标志:按照GB 191规定。
7 储存与运输
7.1 储存
7.1.1 常温储存按照GB 10547规定。
7.1.2 冷库储存:必须经2~3天预冷,达到最终温度,保持库内相对湿度85%~90%。
7.2 运输
7.2.1 运输工具:必须干净、干燥、无异味,要有通风、防日晒和防雨雪渗入的设施。
8 销售
8.1 销售等级:批发环节必须按照本标准等级之规定。
8.2 销售质量:必须标明品种名称和等级,不准假冒品名,混杂销售。
8.3 销售卫生:果实卫生条件必须符合4.2与4.5之规定。销售场地必须干净。禁止与有毒、有异味物品混放。
附 录 A
柑桔主要品种果实横径分类
(补充件)
A1 甜橙类
A1.1 大果型:脐橙、化州橙、雪柑、普通甜橙;
A1.2 中果型:锦橙、大红橙、血橙、夏橙;
A1.3 小果型:冰糖橙、新会橙、哈姆林、柳橙、桃叶橙。
A2 宽皮柑桔类
A2.1 大果型:木+并柑、樟头红;
A2.2 中果型:温州蜜柑、红桔、桔、早桔、蕉柑;
A2.3 小果型:南桔、朱红桔、本地早、料红、衢桔;
A2.4 微果型:南丰蜜桔、乳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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